晉國簡史

第二十二章 無能頃公
作者:曲沃縣委宣傳部   發(fā)布時間:2019-05-09    瀏覽:
第一節(jié)  鑄鼎風(fēng)波
  晉頃公(公元前526一前512年),名去疾,晉昭公之子,執(zhí)政14年。
公元前525年,晉頃公派大夫屠蒯前往周都請求祭洛水和三涂山。周卿士對劉子說:“晉使表情兇悍,恐怕不是為了祭祀山水,陸渾過于親近楚國,  可能是要剿滅陸渾,你要早有準(zhǔn)備。”這年九月丁卯日,晉將荀吳率軍從棘津渡過黃河祭洛神,然后繼續(xù)前進(jìn),于庚午日,一戰(zhàn)而亡陸渾戎。陸渾國君亡命楚國,臣民成批逃往周地甘鹿。
  公元前520年,周景王死,周人立長子猛為王,其弟子朝攻猛爭位。晉出兵助猛,猛不久死去,周再立猛弟丐為周敬王。公元前519年,周王子朝據(jù)王城,敬王居澤邑,二王并存。公元前517年,晉會宋、衛(wèi)、鄭、曹、邾、滕、小邾之大夫于黃父(今山西沁水西北),商定送周敬王還王城事。公元前516年,晉派智礫、趙鞅率軍護(hù)送周敬王自滑城還王城,留成公般成衛(wèi)王城,王子朝攜周典奔楚。
  公元前514年,魯昭公流亡到晉國,請求晉國護(hù)送其返國。季孫如意(又名平子)探聽到這一消息,立即用重金賄賂晉國的六卿,讓他們進(jìn)行阻止。晉國六卿接受了季平子的賄賂,就勸阻頃公拒絕魯昭公,晉頃公回絕了魯昭公的請求,讓他居住到乾侯(今河北成安東南)。
  公元前513年冬,趙鞅與中行寅占領(lǐng)汝濱城后率軍修建汝濱城。他們下令晉民各出工力,共鼓石為鐵,以鑄刑鼎。趙鞅與中行寅要在刑鼎上鑄上范宣子所立的“夷鬼之法”。這一作法的目的是要向全國宣示范宣子所著的刑書,目的是倡導(dǎo)“法治”,以法作為社會的行為規(guī)范,具有明顯地反對宗法分封制的非正統(tǒng)色彩,因而曾遭到孔子的貶責(zé)。鑄鼎頒布晉國的第一部成文法典,史稱“特刑鼎”,具有歷史的進(jìn)步性,它使罪與非罪的標(biāo)準(zhǔn)明確昭示于天下,實(shí)際上是對奴隸主”刑不可知,威不可測"的黑暗恐怖政治的否定,休現(xiàn)了社會進(jìn)步的要求。后來李恒在總結(jié)趙簡子"刑鼎"、子產(chǎn)"刑書"、鄧折"價用"的基礎(chǔ)上,寫成了《法經(jīng)》,使法家文化日臻完善,成為了以后新興地主階級奪取政權(quán)、確立封建制度的根本理論依據(jù)。
  后來襄汾春秋戰(zhàn)國時期鐵鼎和侯馬春秋末期鐵鏵犁的出土也無可爭辯地證明了我國鑄鐵冶煉技術(shù)應(yīng)早于歐洲一千九百多年。

第二節(jié) 祁羊滅族
  公元前514年,公族大夫祁盈的家臣祁勝和鄔減換妻而宿,祁盈以討家亂之名搜捕祁勝和鄒城。祁勝賄求智研說情求免,智礫不懲邪惡,反而借機(jī)以專殺的罪名降罪祁盈。大臣納賄祖護(hù)罪犯的作法,激起了祁氏家族的憤怒,祁氏群起殺死了祁勝和郭臧。六卿為了削弱公室的勢力,再盡滅祁氏、羊舌氏二族老少。這一年秋,韓起死,代替韓起執(zhí)政的魏舒隨后把祁氏的采邑分為七縣,羊舌氏的采邑分為三縣,分封給六卿的庶孫和屬大夫。司馬與被封為平陵大夫(在今山西文水縣武陵村);魏戊被封為梗陽大夫(在今山西清徐縣);知徐吾被封為涂水大夫(在今山西榆次縣西南二十里);韓固被封為馬首大夫(在今山西壽陽縣);孟丙被封為盂大夫(在今山西陽曲縣北大孟鎮(zhèn));樂宵被封為銅輥大夫(在今山西沁縣南五十里古城村);趙朝被封為平陽大夫(在今山西堯都區(qū)金殿村);僚安被封為楊氏大夫(在今山西洪洞縣)。
  魏氏聯(lián)合范氏、中行氏、趙氏、智氏、韓氏除滅公族祁氏、羊舌氏,拼命向公室爭權(quán)奪邑,大力培植六卿的勢力,任命趙朝、韓固、魏戊等為縣大夫,逐步使六卿發(fā)展壯大起來,晉國公室勢力更加衰弱。
  公元前512年六月,晉頃公死,八月,舉行了入驗(yàn)殯葬儀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