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文化典故

讓事樂和
作者:   發(fā)布時間:2020-11-05    瀏覽:
  【典源】《左傳·二十七年》:“夫民讓事樂和,愛親哀喪而后可用也。”
  【典義】“讓事樂和”的典義是,君王只有具備了謙讓、和協(xié)、親親、哀喪這些品質(zhì),才可使用百姓。后世遂以“愛民親民”方可趨使百姓。
  【典實】公元前667年,晉獻公準(zhǔn)備攻打虢國。士蒍說:“不行。虢憂酪這個人驕傲,如果一下子偶然戰(zhàn)勝了我國,就必定拋棄他的百姓。他沒有群眾支持,然后再去討伐他,有誰會跟著他來抵抗呢?對老百姓來說,只有具備了謙讓、和協(xié)、愛護親屬、對喪事哀痛這些品質(zhì)才可便用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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