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鄣湓矗? 《國語·趙宣子論比與黨》:(趙宣子)曰:“吾聞事君者比而不黨。夫周以岸義,比也;舉以其私,黨也。”
?。鄣淞x] “論比與黨”。比:對君王忠誠守信以舉薦恪守大義的人,叫做比;黨:利用舉薦以謀私,叫做黨。比與黨,是水火不相容的兩個概念,亦是區(qū)別公與私及忠與奸的分水嶺。
?。鄣鋵崳? 趙宣子(趙盾)舉薦韓獻子(韓厥)做司馬,又指使人以其車騎沖犯行軍的隊伍。韓獻子將車夫逮捕并處以死刑。大家都說:“韓獻子的官做不成了,那車夫的主人是他的恩人,能容忍他恩將仇報嗎?”
趙宣子聽后,召見韓獻子,不但沒有處罰他,而且禮貌的對他說:“古人云:‘侍奉君王的人應做到比而不黨。對君王忠誠守信以舉薦恪守大義的人,叫做比;利用舉薦以謀私,叫做黨。軍事行動是不準冒犯的,觸犯了則不徇私隱瞞,這叫做義。您以刑律處死我的車夫,這叫秉公執(zhí)法。這說明我推薦您做司馬推薦對了!希望您能這樣干下去,將來掌管晉國大政除了您還有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