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文化典故

犄角之勢
作者:   發(fā)布時間:2020-11-04    瀏覽:

  [典源]  《左傳·襄公十四年》:譬如捕鹿,晉人角之,諸戎犄之,與晉踣之,戎何以不免?

  [典義]  犄角之勢”,犄,指拉住腿;角,指抓住角。其原意是就像捕鹿一樣,晉國抓它的角,諸戎拉它的腿,一起把鹿放倒。后以“犄角之勢”比喻戰(zhàn)爭中互相配合、夾擊敵人的態(tài)勢,或分出一部分兵力以牽制敵人。

 ?。鄣鋵崳? 公元前559年,晉國率諸侯軍與吳國在“向(在今山東莒縣南)”這個地方會見。會上,晉大夫士匄責備吳國不道德,拒絕了吳人結盟的請求,士匄打算逮捕戎子駒支,在朝堂上問罪于他。士匄對戎子駒支說:“過來,姜戎氏!以前秦國把你們的祖先追逐到了瓜州。你的祖父吾離身披著草編衣、頭戴著草編的斗笠前來歸附于我們先君。我們先君惠公只有并不豐厚的田地,還和你的祖宗平分而吃用它。現在諸侯們侍奉我們寡君不如以前,這是因為你說話泄漏了機密的緣故。明天早晨議的事情你不要參加了。”戎子回答說:“從前秦國仗著它國大人多,貪求土地,趕走了我們的祖先。是惠公大德,替我們說了話,辦了事,我們感謝!我們直到今天,也沒有三心二意過。想必你還記得,從前文公和秦國攻打鄭國,秦國人偷偷地和鄭國結盟而安排了駐守的兵力,因此就有了崤地的戰(zhàn)役。晉國在上邊抵御,戎人在下邊對抗,秦國的軍隊無法回去,這都是我們戎人迫使秦軍的結果。這譬如捕鹿,晉人角之(晉國人抓住它的角),諸戎犄之(各部戎人拖住了它的腿),與晉踣之(和晉國人一齊把它拉倒、摁住),戎人為什么還不能免于罪責呢?從這個時候以來,晉國的各個戰(zhàn)役,我們各部戎人都參與了,我們一直追隨著晉國,哪敢不聽話?責任不在我們各部戎人身上,是各國諸侯三心二意,各自有各自的想法,這怎么能責備我們各部戎人呢!”土匄聽了,覺得講得有理,于是讓戎子參加了會盟的事務,體現了士匄聽信善言而不聽信讒言的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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